一、公益性崗位
公益性崗位是指由各級人民政府使用財政資金統一設置的非營利性公共管理類、公共服務類、社會事業類、設施維護類、社會治理類等崗位,目的是落實政府兜底安置困難群眾就業職責,著力提高低收入群體收入,具有非營利性或不以營利為目的的性質。
二、招聘對象
(一)城鎮公益性崗位:城鎮公益性崗位主要安置我市居民中,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已進行失業登記并經認定的下列人員:
城鎮零就業家庭人員、城鎮大齡失業人員(女性 45 周歲以上、男性 55 周歲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齡)。在此基礎上可將登記失業的“4050”人員(女性 40 周歲、男性 50 周歲以上的人員)、撫養未成年子女的單親家庭成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員、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失業人員納入安置范圍。
(二)鄉村公益性崗位:鄉村公益性崗位主要安置脫貧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貧監測幫扶對象)、農村低收入人口、農村殘疾人、農村大齡人員(45—65 周歲)、戶籍在村民委員會且撫養未成年子女的單親家庭成員等有勞動能力、能適應崗位工作要求的人員上崗。
三、招聘計劃
全區共計招聘1695人,其中:城鎮公益性崗位275人,鄉村公益性崗位1420人(詳見各街道(功能區)招聘計劃)。
四、報名時間、地點
符合條件且有意從事城鎮公益性崗位人員持本人身份證于3月31日前到所在地的街道(功能區)便民服務窗口報名;鄉村公益性崗位人員持本人身份證于3月31日前到所在地的村(社區)報名,具體事宜請詳細咨詢各街道(功能區)。
五、崗位待遇
城鎮公益性崗位補貼:
(1)社會保險補貼:城鎮公益性崗位社會保險補貼標準按用人單位為在崗人員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補貼,不包括個人應繳納的部分。
(2)崗位補貼:城鎮公益性崗位的崗位補貼標準由縣級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依據崗位類型、勞動時間等因素確定。
鄉村公益性崗位補貼:鄉村公益性崗位補貼標準由縣級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當地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依據崗位類型、勞動時間等因素確定。崗位待遇按月發放,縣級人民政府統一為在崗人員購買每年100 元的意外傷害商業保險,已購買的不再重復購買。
六、規范上崗
嚴格按照文件規定,遵循公開、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則,通過報名申請、民主評議、審核公示、公開選崗等環節進行規范上崗。
七、人員管理
城鄉公益性崗位的管理主體是各街道(功能區),區里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委托第三方鋼城區天瑞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協助各街道(功能區) 進行管理。
各街道城鎮公益性崗位人員可委托天瑞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按規定派遣到各街道 (功能區),按月發放待遇、繳納保險,也可自行簽訂勞動合同進行管理;鄉村公益性崗位由村 (社區) 與公益性崗位人員簽訂勞務協議,也可由各街道(功能區) 統一簽訂,區里委托天瑞公司根據各街道在系統中實際錄入人數通過“一本通”發放待遇、繳納意外傷害商業保險。
城鎮公益性崗位人員原則上由各街道(功能區) 統一使用管理,區直部門(單位) 可向所在的街道(功能區) 申報開發崗位;鄉村公益性崗位人員原則上由村(社區) 統一使用管理。
區里依托全省統一的公益性崗位管理系統,建立公益性崗位實名制數據庫,運用大數據、信息化等手段,對人員基本信息和崗位安置情況進行動態管理,根據日常需求,確保需開設崗位及時開設、需安置人員及時安置、需退出人員及時退出,防止“虛報冒領”“吃空餉”等情況。
附件:濟南市鋼城區城鄉公益性崗位擴容提質行動崗位計劃表(2023年).doc
濟南市鋼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