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回仲裁申請書
申請人:(寫明申請人基本信息)
委托代理人:(有委托代理人的,寫明委托代理人基本情況和權限)
申請事項:
申請撤回 年 月 日向你委提出的仲裁申請。(如撤回部分仲裁請求,則表述為“申請撤回 年 月 日向你委提交的仲裁申請書中第 請求”)。
事實和理由:
(寫明撤回的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簽名、蓋章或者捺印):
年 月 日
注:申請人系自然人的,應寫明姓名;系法人或其它組織的,應寫明單位名稱,并加蓋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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