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事項目
個人申請創業擔保貸款資格審核
◆辦理依據
《關于印發濟南市創業擔保貸款實施辦法的通知》(濟人社字[2020]8號)
《山東省財政廳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中國人民銀行濟南分行關于轉發<關于進一步加大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力度全力支持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的通知>》(魯財金[2020]25號)
◆申請條件
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刑滿釋放人員、高校在校生、高校畢業生(含大學生村官和留學回國學生)、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和失業人員、返鄉創業農民工、網絡商戶、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農村自主創業農民、符合條件的離崗或在職創業的鄉鎮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港澳臺來魯創業青年;根據省委、省政府有關要求,其他符合條件的返鄉創業人員,上述人員在法定勞動年齡內,具有本市戶籍(或駐濟高校在校生、擇業期內高校畢業生、連續在濟南市居住6個月以上且在濟南市參加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的持《居住證》常住人員)在我市行政區域內自主或合伙創業(無在其他單位就業),持有營業執照、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申請人及配偶有良好的個人信用,具有還貸能力。除助學貸款、扶貧貸款、住房貸款、購車貸款、5萬元以下小額消費貸款(含信用卡消費)以外,申請人提交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時,本人及其配偶應沒有其他貸款。
◆享受待遇
符合條件的個人創業者,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20萬元;符合創業擔保貸款條件人員在十大千億產業領域創辦企業的,貸款最高額度30萬元;合伙及組織起來創業的,可依據人數適當擴大貸款規模,每人不超過20萬元,貸款最高額度不超過60萬元。貸款期限一次最長不超過3年,貸款利率不超過LPR+50BP,個人承擔LPR-150BP以下部分的貸款利息,貸款利息剩余部分財政給予貼息。對受疫情影響、還款困難的個人創業者,可以續貸或適當展期,續貸或展期不超過一年,續貸及展期期間不享受貼息。對還款積極、帶動就業能力強(帶動就業2人及以上)、創業項目好的借款個人,還款后可再次申請,但累計次數不得超過3次。
◆申請材料
1.《濟南市個人創業擔保貸款申請表》(網上申請不需提供);
2、申請人居民身份證;
3.人員類別證明:復員轉業退役軍人提供《自主擇業軍轉干部證》《轉業證》或《退伍證》;刑滿釋放人員提供《釋放證明書》《假釋證明書》或《刑滿釋放通知書》;高校在校生提供《學生證》;高校畢業生提供《畢業證》;返鄉創業農民工、農村自主創業農民提供戶口本;網絡商戶提供網絡平臺實名注冊截圖;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提供扶貧部門出具的精準識別卡;省職稱申報評審系統無法查詢的,鄉鎮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提供職稱證書及所在單位的意見。非濟南市戶籍人員提供《居住證》。個人創辦民辦非企業單位提供《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
◆辦理程序
1.個人申請。
符合條件的創業者按就失業登記的有關規定辦理本人及帶動就業人員就業登記后提出申請。
(1)現場申請。向街道(鎮)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
(2)網上申請。通過山東公共就業人才服務網上服務大廳(http://ggjyrc.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選擇個人登錄/公共服務/個人擔保貸款,選擇注冊登記地區縣、街道(鎮)進行線上申請。或登錄山東政務服務網,站點切換至注冊地所在區縣或街道(鎮),“辦事服務”中 “創業擔保貸款、創業補貼服務” 事項下“個人申請創業擔保貸款資格審核”,填寫申請信息并上傳申請材料。
2.資格審核。注冊地區縣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通過查驗申請材料和查詢比對相關信息數據進行資格審核。
3.信息公示。區縣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將已通過資格審核的申請人信息進行公示,公示期內(5個工作日)如遇公示有異議的,向申請人說明情況。
提示:資格審核通過后,經辦銀行、擔保機構貸前調查、貸款審核及發放貸款,申請人根據經辦銀行、擔保機構要求提供相關材料。貸款發放后按季撥付貼息。
◆辦理地點
1.現場辦理:街道(鎮)公共就業服務機構。
2.網上辦理:山東公共就業人才服務網上服務大廳、山東政務服務網。
◆辦理時限
對資料齊全、信息準確、數據完整的申請,資格審核在工作日即時受理完成(不含公示、辦理銀行貸款等環節)。
◆咨詢電話
歷下區86952351 市中區86157593
槐蔭區87957908 天橋區81601178
歷城區88112933 長清區87267206
章丘區83214628 濟陽區84238911
萊蕪區76216086 鋼城區75873066
平陰縣87891088 商河縣84884517
高新區88871235 南山區88112713
先行區66604132
(遇政策調整,按政策調整后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