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城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堅持“預防為主、著重調解、調裁結合、陽光仲裁”的方針,正確對待群眾訴求,依法及時妥善處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
3月2日,鋼城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開庭審理了一起追索勞動報酬的勞動爭議案件。該案件被訴主體為兩家公司,其中公司甲當庭表示同意調解,公司乙表示不同意調解。為了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減輕訴累,結合本案實際,仲裁員庭后當即組織各方當事人進行調解。經過調解,公司甲表示一個月內一次性支付所拖欠的工資,該糾紛一次性解決,其余雙方互不追究。由于公司乙不同意協商解決,仲裁庭將擇日裁決。
鋼城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工作宗旨,堅持調解優先原則,始終把調解工作貫穿于案件處理的全過程。今后,仲裁院將繼續堅持以“為人民服務”為起點、“讓人民滿意”為終點的原則,讓群眾辦事更加順暢、便捷。